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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讨债又不伤和气
来源: | 作者:travel-100 | 发布时间: 2023-08-20 | 221 次浏览 | 分享到:

怎样才能不伤害双方的感情,以为要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不晓得已经违反了法律,构成了侵权。李云和李逸故以欠债为借口,跑到人家店里闹事,弄得人家店里的生意都做不下去了,这才告上法庭。河南省巩义市,于一月二十四日开庭,判决李云和李逸立即停止侵害,赔偿申请人两天内无法继续营业的租金损失,共计411元。

在2012年的六月二十五日下午,李云和李逸以父亲李伟和妻子孙媛欠了一屁股债为借口,来到了王标经营的装修材料店,想要在王标的店铺里出售一条内裤,威胁王标的经营。在王标的警告下,在汪敏的劝说下,李云和李逸才离开了。第二天一早,李云和李逸用自己带来的锁链,把王标装修公司的大门反锁了起来,王标报警后,他联系了李云和李逸的创始人李伟,李伟说,他和王标的妻子欠了一屁股债,孩子们来找他算账,所以他才会这么做。最后,在汪敏的劝说下,李云和李逸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在2012年的六月三十日上午,李云和李逸去了一趟王标的店铺总部,大闹了一场,让他无法继续营业了。七月五日下午,李云和李逸又一次来到了王超的店铺门口,想要找他算账。王标认为这三名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侵权,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三名被告停止侵犯自己的权利,并赔偿他们每天500块钱的损失,损失从他们的权利开始计算,一直到他们停止侵犯自己的权利为止。巩义**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王标商铺租金每年7.5元,每天租金205.5元。经调查,被告李云和李逸以被告父亲李伟和被告妻子孙媛之间的欠债为理由,多次前往被告在巩义市的金汇装潢材料店闹事,被告李云和李逸构成了民事侵权。对于原告要求李云,李逸停止侵害请求,********予以配合。原告要求李伟承担赔偿的请求,由于被告李伟本人并没有履行侵权义务,因此原告的赔偿请求并不适用。被告李云和李逸多次在商场内捣乱,破坏商场内的经营秩序,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二被告四次至原告杂货店闹事,致使原告两日内无法继续营业,原告两日内损失411元,原告两日内损失4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