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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债务清欠温馨提示债权人能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吗
来源: | 作者:travel-100 | 发布时间: 2023-07-28 | 2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司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股东能否为公司的债务负责。

 

(一)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赔偿

 

公司是一家拥有独立财产的公司。公司以其所有的资产为主体,并以其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对公司进行独立的民事赔偿。在公司成立之时,其出资已被转换为公司的财产,因而其取得股份。因此,不能将华某和张某列为王某的连带被告。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民事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超过二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在公司中,股东需要用自己的投资财产以及投资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来担保公司的债务,当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无法满足公司的需要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没有受偿的部分,要求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私人财产来清偿,并且,股东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在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金额的时候,有权向公司中的其他股东进行追偿,从而,这一部分的股东就变成了新的债权人。